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目前,中国银行已完成我校201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现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对象
2015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已通过银行审核的学生。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学院南路校区
签约时间:3月8日9:30-11:30
签约地点:主教学楼413教室
沙河校区
签约时间:3月9日10:00-16:00
签约地点:东区教学楼402教室
三、工作要求
(一)激活银行卡,请通过审核的学生(另行通知)于3月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与中国银行借记卡到中国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业务,并在卡内存入1元钱,以确保后续放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同时开通具有转账功能的网上银行,为毕业后异地还款做好准备;
(二)下载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见附件);
(三)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请相关学生务必于签约当天带好相关材料到指定教室办理签约手续,材料包括: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激活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4.碳素签字笔1支。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学生,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签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