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充分展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风采,积极发挥榜样育人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橱窗、宣讲会等形式,对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的优秀事迹进行系列宣传。现将有关宣传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
二、材料内容
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研究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个人事迹:2000字左右, 人称不限。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
3.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需同时报送个人彩色生活照1张,无需报送其他附件,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放入文章中。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研究院将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于2016年11月16日前发送至zhuxue@cufe.edu.cn。 邮件名称为:XXX学院/研究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事迹材料。请为每名学生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XXX学院/研究院-国奖(或励志)-XXX(学生姓名),文件夹中包含该生事迹材料和照片,均以学生姓名命名即可。
获奖学生事迹宣传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学校榜样育人和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校展示优秀学子风采的重要平台。请各单位和获奖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出色完成材料撰写和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