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校贷款还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申请学校贷款管理办法》(学发〔2011〕13号),学校将于5月25日起至6月14日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校贷款还款工作,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学生(名单见附件)及时还款,还款后,持财务处出具的发票到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核销。

按照学校贷款管理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学生所在单位申报,助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给予奖励或部分减免:

一、被授予市(部)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减免获奖当年的贷款金额;

二、到西藏、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省会城市以外地区及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地区就业的学生减免当年的贷款金额;

三、在校期间,严重病、残退学的学生减免当年的贷款金额。

四、对于毕业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学生,学校给予贷款总额10%的奖励。

对于确有困难在毕业时不能全部还清贷款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还款协议书。还款期限最长3年,还款协议书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承担还款责任,学校将按每年2.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财务处:学院南路校区行政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苏欣慰

联系电话:62288679

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622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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