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7116 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助学服务中心将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含2018级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于9月6日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相应申请内容并提交,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Word版《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打印。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8级本科学生,于9月11日前完成上述申请工作。

3.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2018级新生)直接填写《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

4.将个人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原件、复印件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烈士及孤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院、研究院、中心(含北京学院,下同)辅导员或班主任处。

(二)学院、研究院、中心审批

经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进入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上审批:

1.9月19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完成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的认定结果审批,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经审批通过的《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汇总表》)。

2.9月25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完成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8级本科学生的认定结果审批。

参加认定的研究生不需要在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上审批。

(三)学院、研究院、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1. 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相关材料

9月19日下午5:00前,各学院、研究院将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以及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2. 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8级本科学生相关材料

9月25日下午5:00前,各学院、研究院将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以及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3.研究生材料

9月25日下午5:00前,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完成所有研究生(含2018级新生)的相关认定工作,将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的《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困难认定汇总表》(附件3)、《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4)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交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2室,联系人:陆雪亮,电话:62288588),电子版以“学院+认定汇总表”形式命名,发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邮箱cufeyjsjzb@163.com。

(四)学校资助部门审核

助学服务中心、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对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并发至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暑假期间,参加认定的学生须开具两份《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一份交由助学服务中心保管,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各奖助学金项目时使用),并提交一份该表复印件交由学院、研究院、中心保存。

(二)请参加认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本科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研究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公示、审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应确保将认定工作及时告知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8级新生,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认定工作,为后续资助工作打好基础。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一系列资助项目的基础,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62288502 61776668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

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大厅

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陆雪亮

联系电话:62288588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办公楼302室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7116 号)

2.《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研究生)》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v1.1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2

助学服务中心 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18年7月2日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