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7〕116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进行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认定,本学年全校共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1685人,其中,困难学生786人,特别困难学生899人;本学年全校有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8人,其中,困难学生1人,特别困难学生7人。

助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和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校本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制定了《2018-2019学年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单位依据《方案》进行名额分配,组织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等级,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现将补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经各单位和助学服务中心认定的2018-2019学年经济困难本科生、预科生。

认定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一等补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二等补助。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点击“申请”完善相应申请内容并保存。

2、申请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点击“申请”完善相应申请内容并保存。

(二)学院、研究院网上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在学生工作系统中审批学生申请。

审核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信息。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审核界面,审核学生申请信息的准确性,并进行审批。

(三)学生打印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学院、研究院对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进行网络审核后,通知已审批通过的学生打印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入助学金申请——我的申请——申请详情界面,点击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确认“国家助学金等级”和其他个人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打印,交至辅导员处。

2、申请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进入助学金申请——我的申请——申请详情界面,点击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确认“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级”和其他个人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打印交至辅导员处。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于10月30日(周二)上午11点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或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09室)。

(一)《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审核通过后,点击“汇总表打印”,选择国家助学金,导出并打印表格,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审核通过后,点击“汇总表打印”,选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导出并打印表格,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三)《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由学生提交纸质版,学院、研究院审核无误后,填写“学院(含研究院)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上申请和纸质版申请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请各单位按时完成学生的网络申请审核,并保证结果真实准确。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关系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为了早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请各单位及时安排有关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2019学年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方案

2.助学金—学生使用手册v1.0

3.助学金—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0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