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 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助学服务中心将开展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均含2019级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9级本科学生,于9月3日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相应问卷及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Word版《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

2.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上述申请工作。

3. 将个人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烈士子女及孤残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院、研究院(含北京学院,下同)辅导员或班主任处。

(二)学院、研究院审批

经各学院、研究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进入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上审批:

1. 9月12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完成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9级本科学生的认定结果审批。

2. 9月20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完成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的认定结果审批。

(三)学院、研究院提交相关材料

1. 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9级本科学生相关材料

9月12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研究院将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认定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2. 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相关材料

9月20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研究院将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困难认定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四)学校资助部门审核

助学服务中心对各学院、研究院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并发至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认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本科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研究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公示、审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研究院应确保将认定工作及时告知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和2019级新生,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认定工作,为后续资助工作打好基础。

(三)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提交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予以保存,存档时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资助项目的基础,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62288502 61776668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 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09室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人员使用手册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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