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育人功能,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我校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拟在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学生中遴选出一批优秀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并推荐其中一名学生的典型事迹材料到教育部进行事迹展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请各学院、研究院收集所有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并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二、材料报送
学生材料报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个部分,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1.个人简介
(1)简介要点:300字以内,WORD格式。包括标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班级、入学年份、平均成绩绩点(GPA)/学分加权平均分/专业成绩排名(专业人数)、每学年素质评价总成绩排名/班级人数(按学年顺序)、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人生格言、个人事迹介绍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照级别大小逐级排列;奖项要使用奖项全称,不要使用简称。个人简介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2)个人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背景白色)、近期个人彩色生活照1张,均为JPG格式,均不低于3M。
2.事迹正文
2000字以内, WORD格式,人称不限。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标题要简练准确、突出特点。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
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请注明点评人的姓名、职务、职称等。
三、报送要求
获奖学生事迹宣传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校展示优秀学子风采的重要平台。请各单位和获奖学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榜样选树、宣传与学生事迹报送工作。后续,学校将校院两级成立“优秀学子宣讲团”,面向全校学生宣传榜样学生事迹,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请各学院、研究院将获奖学生相关材料以及推荐参加“学校宣讲团”的学生基本信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1名学生,详见附件2)于12月7日(周一)16:00前报送,报送邮箱为:zhuxue@cufe.edu.cn,邮件名称为:XX学院/研究院国奖、国励志事迹材料。
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62288502 61776668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个人事迹格式
2、XX学院“学校宣讲团”学生基本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