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新疆籍在校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4.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5.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6.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三、资助等级

资助等级共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每个资助等级对应的资助金发放标准根据上级下拨的资助金总额和各学院、研究院最终受助人数综合测算予以确定。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点击“申请”填写相应申请内容并提交。对于未进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作为申请材料补充,并需在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填写并保存相关信息。

(二)学院、研究院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在学生工作系统中审核学生信息,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初评,确定资助人数和资助等级,并根据评审情况在系统中完成学院、研究院审批。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审核界面,完成学院、研究院审核与审批工作。

(三)学生导出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学院、研究院对学生的资助金申请完成网上审核后,学生导出word版个人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学生进入资助金申请——我的申请——申请详情界面,点击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提交给辅导员。

(四)学院、研究院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3月2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以下简称《汇总名单》,见附件2)及《申请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xue@cufe.edu.cn,《汇总名单》及邮件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报送。

(五)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审。

(六)助学服务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在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010-62288502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2.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

3.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学生使用手册v1.0

4.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0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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