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1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8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94人,分配方案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上一学年转专业前各学院、研究院本科2-4年级学生(除港澳台)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研究院。
具体分配情况见《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按上一学年转专业前各学院、研究院本科2-4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研究院。
具体分配情况见《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评审准备
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发布评审工作通知,明确评审工作安排和要求,将评审名额分配至各学院、研究院。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成立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并于10月11日前将院内公示无异议的上述两个奖项的评审细则以及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助学服务中心备案。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关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3)如实、规范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学生素质评价结果总成绩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上述内容的审核结果需与职能部门备案相一致。待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律正反面打印不允许加页)。校园门户中学生网上申请功能将于10月11日16:00关闭。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申请。
(三)学院评审
各学院、研究院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等额评审。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评审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辅导员和学院负责人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各学院、研究院应在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102室、沙河校区师生服务大厅学生处18号窗口)。报送材料应包括: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评审小组意见等基本情况。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成绩单、获奖材料复印件一份。
《审批表》的“推荐意见”由学院、研究院负责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人必须亲手签名。“院系意见”由学院、研究院负责填写,要求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主管领导签名必须亲手签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意见”由助学服务中心负责填写。
3.《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
(四)学校审定
各学院、研究院提交的评审材料,经助学服务中心复核后,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育部审批。
三、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面向高校设立的国家级奖项,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大,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各学院、研究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广大优秀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评审结果经得住检验。
各学院、研究院要按照评审工作安排,按时、优质、足额完成评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学校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填表说明
4.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
5.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
6.国家级奖学金-学生使用手册v1.2
7.国家级奖学金-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2
学生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