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8 浏览次数: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为金融学、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所获学士学位为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年度内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含选修课),综合考评成绩在年级排名前5%;在学术研究、科研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本学年累计获得资助金总额低于5000元。
二、助学金额度
4000元/人/年
(一)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将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至相关学院;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2,其中“学校意见栏”由助学服务中心填写并盖章),并提交成绩单、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与申请条件进行院内评审,并将推荐学生信息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请各学院于11月2日(周三)16:00前,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uxue@cufe.edu.cn)并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与《汇总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情况等)一并提交助学服务中心。
(五)助学服务中心对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四、助学金发放
五、项目管理与监督
(二)院、校两级开展受助学生表彰、座谈等活动,并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提交活动总结及图片材料;
(三)受助学生需自发组织或开展相关公益活动。
联系人:张琳琳
联系电话:62288502
邮箱:zhuxue@cufe.edu.cn
办公地址:
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
沙河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8号工位
附件:
1.2022年“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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