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次数:

2020年第一批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开始申请了,小伙伴们是不是有很多疑问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遇到这些问题都该怎么办吧!

1.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原则上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校学习期间全部年度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申请贷款代偿;

(2)在校学习期间部分年度自行缴纳学费,部分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就高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例如:学生每年缴纳学费5000元,大一缴纳一年,第二年起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连续获得3年,每年5900元。因为该生在校学习期间,四年学费均缴纳,因此学费缴纳总额为:5000*4=20000元,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为:5900*3=17700元,根据就高原则,该生应选择学费补偿。

建议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且有能力偿还的学生,毕业时申请一次性结清。

2.在校期间提前偿还或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可正常按照就高原则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与是否提前偿还或结清国家助学贷款无关。

3.如申请学费补偿,可以把住宿费一起申请了么?

不可以。学费补偿是只补偿学费的,如果申请贷款代偿,而贷款时是含住宿费的,可按贷款总额一并申请。要注意,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如果错过申请时间还能申请吗?

不可以。该项申请只针对应届毕业生。如:2020届毕业生只能在2020年申请工作开展期间进行申请,一年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办理,不能在之后申请,因此请大家一定时刻关注相关推送通知。

5.如何判断是否为二次分配?

简单来说就是所签署的单位(岗位)不同于最终实际工作单位(岗位),存在再一次分配至下属或其他区工作单位或岗位即为二次分配。

6.工作地点行政区划不明确,工作地点怎么写呢?

对于去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确定具体工作连队或生产农场;工作地点位于乡(镇)的监狱等单位,需提供工作地点情况说明;铁路派出所应提供巡线证明;西部地区沙漠、戈壁地区等,应提供附近行政区划名称。

7.我的助学贷款已经于毕业前自行还清,还可以申请贷款代偿么?

可以,学校将会把贷款代偿资金直接发放至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内。

8.提交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了?

不是的哦,在没有得到获批通知前,毕业生应继续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即便是在得到获批通知后,因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分三次拨付,在此期间,贷款利息仍需要毕业生自行偿还,待全部本金偿清经本人申请可获得一次性利息回补。所以请同学及时向银行偿还利息,以免产生不良征信。

9.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有什么后果?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办理代偿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学校助学服务中心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10.我是选调生,是否能够申请代偿?

只要符合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就可以申请代偿。凡是工作派遣文件中,基层工作期限不满三年的,均不予批准。

11.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手写还是打印?工作性质该怎么填?

证明内容手写或打印均可,但落款处学生签字需手写,工作性质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201710/t20171012_1541679.html

12.就业单位地址应该如何填写?

应填写实际工作地点。根据中国行政区划的界定,如实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

若存在二次分配的情况,就业单位名称处标明签约单位和二次分配单位,就业单位地址写二次分配单位地址即可。

13.为什么同样是在街道(社区)工作,我同学的可以代偿,我的就不行呢?

需注意判断服务街道(社区)的级别,县级政府派出的街道(社区)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但市辖区所辖的街道(社区)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14.如何判断工作地点是否符合政策界定?

毕业生应注意市辖区与县(县级市),街道(社区)与乡、镇的区别,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判断:

(1)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行政区划

(2)行政区划网

http://www.xzqh.org/html/

15.补偿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应根据毕业生最后学历层次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16.怎样知道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否申请成功?申请成功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助学服务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后,会将相关信息在中财公告上进行公布,并将结果和有关注意事项通过书面、电话或微信方式告知申请毕业生。

17.我校有关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相关咨询找哪个部门?

有关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可咨询助学服务中心。

邮箱:zhuxue@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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