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按照相关协议还本付息。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中国银行,每年9月集中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与续贷手续。
新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要求用汉字完整填写,不得有涂改现象,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3)父母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本主页及父母页复印件;
(4)9月30日以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5)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和有校园地贷款需求的学生,在入学前需登录学校“数字迎新平台”,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和住宿费,已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学生需上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入学后按具体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可向助学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