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同学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和利息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本专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放款时间
贷款是不会直接发给贷款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成功后,经办银行会把学生贷款发放至学校的银行账户内,再由财务处完成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工作。
如果存到银行卡里的生活费已经被当做学费、住宿费划走的,待银行发放贷款至学校,财务处会将之前从学生银行卡里划走的钱再退回到原卡中。
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回执的处理
一定尽快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交至助学服务中心,助学服务中心拿到回执后,会确认学生来校报到情况,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学费住宿费金额等,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贷款回执确认。回执确认是贷款办理成功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