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本科生资助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号)文件精神,助学服务中心将开展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学生,无需进行困难认定动态调整;
(二)家庭经济出现实际困难、需新申请认定的学生,于2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学生登录学校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相应问卷及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Word版《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学生将《认定申请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烈士子女及孤残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研究院(含北京学院,下同)辅导员或班主任处。
(三)本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调整等级的或因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需要取消认定的,请学院、研究院于2月19日前联系助学服务中心将原有学生申请材料退回后,开展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研究院完成认定审批工作。经各学院、研究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28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即进入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上审批,同时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中央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简称《认定动态调整汇总表》)以及《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助学服务中心邮箱zhuxue@cufe.edu.cn。
上述《认定申请表》和《认定动态调整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研究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公示、审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资助项目的基础,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13811064080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2.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中央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人员使用手册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