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8—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我校新疆籍在校预科生、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01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者;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不及格者(含补考);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处于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者。
三、资助等级资助等级共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每个资助等级对应的资助金发放标准根据上级下拨的资助金总额和各学院、研究院最终受助人数综合测算予以确定。
四、工作程序(一)学生申请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点击“申请”填写相应申请内容并提交。对于未进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作为申请材料补充。
(二)学院、研究院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在学生工作系统中审核学生信息,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初评,确定资助人数和资助等级,并根据评审情况在系统中完成学院、研究院审批。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助学金——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审核界面,完成学院、研究院审核与审批工作。
(三)学生导出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学院、研究院对学生的资助金申请完成网上审核后,学生导出word版个人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学生进入资助金申请——我的申请——申请详情界面,点击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2018-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提交给辅导员。
(四)学院、研究院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周二)上午11点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中央财经大学2018-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以下简称《汇总名单》,见附件2)及《申请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xue@cufe.edu.cn,《汇总名单》及邮件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研究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审。
(六)助学服务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金发放至学生在学校财务系统中的银行卡上。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13811064080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0年3月5日
附件(提取码:p0f9 ):
1.中央财经大学2018-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2.中央财经大学2018-2019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汇总名单
3.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学生使用手册v1.0
4.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0